物业搬走门口鞋柜可先与物业沟通协商,了解搬走原因,若合理则配合处理,若不合理要求返还;协商不成可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其出面调解;还无法解决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仍未解决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遇到物业把门口鞋柜搬走的情况,首先应尝试与物业进行沟通。主动前往物业管理处,以平和、理性的态度询问物业搬走鞋柜的具体原因。有可能是鞋柜放置在公共区域,影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违反了相关消防安全规定,或者是鞋柜的摆放影响了小区的整体美观和公共秩序,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的行为可能是合理的,应配合物业的管理工作。
若认为物业的做法不合理,例如鞋柜并未对公共区域造成实质性影响,可明确要求物业返还鞋柜。在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需要。
如果与物业的沟通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情况。业主委员会是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向业主委员会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自己的诉求,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进行调解,促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若业主委员会的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活动具有监督和管理的职责,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在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鞋柜放置位置的照片、与物业沟通的记录等,以便行政主管部门更好地了解情况。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返还鞋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