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时,不存在绝对快速的离婚方式,通常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不过,若能积极准备充分证据、与对方法定代理人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可在一定程度上加快诉讼进程。
需要明确在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协议离婚是行不通的。根据法律规定,协议离婚要求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并对离婚相关事宜作出准确的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做到这一点,所以只能走诉讼离婚的途径。
在启动诉讼离婚之前,要完成一个重要的前置程序,即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是其法定监护人,但在离婚诉讼中,配偶作为利害关系人,不能再担任法定代理人。此时,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关系,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指定新的法定代理人,比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等。
为了让诉讼离婚的过程相对快一些,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一方要积极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例如,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存在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够帮助法院更快地认定夫妻感情状况,从而作出判决。
同时,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友好协商也非常重要。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如果有子女)等问题尽量达成一致意见。若能达成协议并在法庭上得到认可,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双方协商的结果,这有助于加快案件的审理进度。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做了充分的准备和协商,诉讼离婚仍然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审限。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一般为六个月,简易程序为三个月,但也可能会因各种因素导致审限延长。所以,虽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快进程,但不能期望离婚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