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所需的判决时间因案件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还可延长。若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未判离,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整个过程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
在司法实践中,起诉离婚的判决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程序的适用会对时间产生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若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则适用普通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离婚案件的复杂程度也是影响判决时间的关键因素。如果涉及到复杂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争夺、债务分担等问题,法院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和审理。例如,在财产分割方面,若存在大量的夫妻共同财产,且财产形式多样,如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存款、理财产品等,法院需要对这些财产的来源、性质、价值等进行详细的审查和认定,这无疑会增加审理的时间。
另外,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很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若第一次未判离,想要再次起诉离婚,需要等待六个月之后。这就使得整个离婚诉讼的时间进一步延长。综上所述,起诉离婚的判决时间具有不确定性,简单的案件可能在几个月内就能审结,而复杂的案件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