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职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但签了离职书后,发现自己还有赔偿,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签了离职书还有赔偿吗?怎么办?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即使签了离职书,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何办理:
1. 向用人单位申领离职证明;
2. 根据离职证明上显示的工作年限,计算应得经济补偿金;
3. 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4. 用人单位应在15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签了离职协议还能反悔吗?
签署离职协议后,劳动者一般不能反悔。以下情况除外:
离职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规定的;
劳动者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离职协议的。
如何反悔:
1. 收集证据证明离职协议无效或用人单位违约;
2. 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诉;
3. 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中未主张经济补偿金还能要吗?
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未主张经济补偿金,并不意味着放弃该权利。
如何补救:
1. 在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诉讼中,主张经济补偿金。
签了离职书并不意味着放弃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申请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