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离婚时房产的计算需依据多种情形而定,一般婚内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均等分割;若由一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一、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按照均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的房产,离婚时,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通常会将该房产进行平均分配,可能是一方获得房产,同时给予另一方100万的补偿;也可能将房产出售,双方平分售房款。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1.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婚后出资150万为男方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离婚时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2.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相关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60万,女方父母出资40万,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若无特殊约定,男方可分得60%的房产份额,女方分得40%的房产份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