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他人吸食毒品构成刑事犯罪,若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上诉期限为接到判决书后10日内、裁定书后5日内;对已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申诉的,一般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特殊情况可不受该期限限制。
教唆他人吸食毒品并非简单的违法行为,而是明确的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教唆他人吸毒将面临刑事处罚,案件需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等刑事诉讼程序。
在刑事诉讼中,“申诉”需区分两种情形:一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上诉;二是对已生效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两者的期限和法律依据不同。
针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若被告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此处的“上诉”是法定的救济途径,必须在上述期限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一审判决、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针对已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期限:若一审判决、裁定已生效(包括一审后未上诉或二审终审),当事人仍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提出申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申诉的条件需满足《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即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申诉的途径包括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需提交申诉状、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或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启动再审程序,不符合的则驳回申诉。
综上,教唆他人吸食毒品被处罚后,若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需在10日(判决)或5日(裁定)内上诉;对已生效裁判不服的,一般应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申诉,特殊情况不受两年期限限制。申诉需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确保权利依法行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