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面临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双重制裁。刑事上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行政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若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将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吊销驾驶证且终生禁驾。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远严于普通私家车,核心原因在于营运车辆直接关系公共安全,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权益。以下从法律依据、具体处罚标准展开说明:
一、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驾驶行为,即属于“醉酒驾驶”,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机动车,包括营运车辆。
二、刑事责任:危险驾驶罪的严厉制裁:《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明确将“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危险驾驶罪范畴,而驾驶营运机动车属于“情节恶劣”的从重情形。司法实践中,醉酒驾驶营运车的拘役期限通常为1-6个月,罚金数额根据情节轻重确定,一般高于普通醉酒驾驶非营运车的处罚。这是因为营运车通常载客载货量大、行驶路线涉及公共道路,一旦发生事故,后果更严重。
三、行政处罚:十年禁驾与职业资格剥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针对营运车作出特殊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比普通醉酒驾驶非营运车(吊销驾驶证5年),营运车的“十年禁驾”和“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车”是核心差异,直接剥夺了驾驶人从事营运行业的资格。
四、重大事故升级: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后果:若醉酒驾驶营运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将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一般情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驾驶证将被终生吊销,不得重新取得,彻底丧失驾驶资格。
五、营运机动车的范围界定:法律意义上的“营运机动车”包括从事旅客运输的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重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只要车辆登记为“营运性质”或实际从事营运活动(如网约车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均适用上述处罚标准。
综上,醉酒驾驶营运车的处罚体现了法律对公共安全的严格保护。营运车驾驶人肩负保障乘客或货物安全的责任,一旦醉酒驾驶,不仅面临个人自由与财产的损失,更需承担对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赔偿责任。此类规定旨在警示从业人员:营运驾驶绝非个人行为,必须严守法律底线,杜绝侥幸心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