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起诉流程主要包括起诉准备、法院立案、案件审理、判决执行四个阶段,涉及证据收集、起诉状提交、开庭辩论等关键环节,整个过程需遵循《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通常耗时3-6个月,复杂案件可能延长。
一、起诉前准备阶段
首先需明确诉讼主体及管辖法院。原告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若结婚证遗失,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或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核心准备工作为证据收集,需围绕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展开,包括:不动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等)、动产证明(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流水、股票/基金账户明细)、投资性资产证明(公司股权证明、合伙协议)及其他财产线索(如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养老保险金等)。若存在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况,需收集转账记录、交易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同时需撰写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如请求依法分割XX房产、XX存款等)、事实与理由(需说明财产取得时间、资金来源、对方过错情况等),并按被告人数+1份提交起诉状副本。
二、法院立案阶段
携带上述材料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办理手续。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下落不明或被监禁,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法院接收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7日内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并通知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诉讼费根据诉讼标的额按比例收取,例如100万元以下部分按2.5%缴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2%缴纳,具体以法院核算为准。原告需在7日内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撤诉。
三、案件审理阶段
立案后,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被告需在收到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随后进入举证期,双方需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逾期提交可能不被采纳。
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和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开庭前,法院可能组织调解,若达成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庭审流程包括法庭调查(双方陈述事实、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围绕财产分割焦点展开辩论)、最后陈述。涉及财产评估的,需由双方协商或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作为分割依据。
四、判决与执行阶段
法院根据证据及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判决书需载明财产分割方案(如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方补偿另一方XX元;存款按比例分配等)。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判决生效后,若一方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如未支付补偿款、未配合办理房产过户),另一方可在2年内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需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必要时对拒不履行者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
需注意,若案件涉及婚前财产转化、婚内赠与、债务承担等复杂问题,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财产保全、调查令等法律手段固定证据,以提高胜诉概率。整个流程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法院裁判的核心依据,需重点关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