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导致离职需依次完成确认调岗合法性、协商沟通、收集证据、办理离职手续、主张合法权益等步骤,涉及劳动合同变更、证据留存及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
调岗导致离职的办理需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流程,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确认调岗行为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未与劳动者协商,或调岗导致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地点等发生重大不利变更(如从管理岗调至体力岗、薪资降幅超过合理范围),则调岗行为可能违法。此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时,用人单位方可单方调岗,且调岗需具有合理性,否则均属违法。
第二步: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发现调岗不合法或不合理时,应优先与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层沟通,明确表达对调岗的异议,要求说明调岗依据、新岗位的职责、薪资待遇等,并提出恢复原岗位或协商变更岗位的诉求。沟通时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如邮件、书面异议函)进行,明确时间、事由、诉求,留存沟通记录,避免仅口头沟通导致后续无据可查。
第三步: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后续维权的核心,需重点收集以下材料:劳动合同(证明原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约定);调岗通知(书面文件、邮件、微信/钉钉通知等,证明调岗事实及内容);薪资流水(证明调岗前后薪资变化);沟通记录(与单位就调岗的邮件、微信、录音等,证明协商过程);工作内容证明(原岗位职责说明书、工作成果、考勤记录等,证明原岗位工作情况)。证据需保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电子证据需备份并注明来源和时间。
第四步:规范办理离职手续。办理离职时需注意以下要点:若因调岗被迫离职,辞职申请中需明确离职原因,避免填写“个人原因”,应注明“因用人单位单方面调岗未与本人协商一致,且调岗不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注明离职时间、工作年限、离职原因(非个人原因);结清工资(包括未发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未休年假工资(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垫付费用等;交接工作时制作书面交接清单,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第五步:依法主张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调岗导致员工离职,员工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第四十六条主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按三倍封顶,年限不超过十二年)。协商无果时,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身份证、证据材料、用人单位工商信息),仲裁时效为一年,从离职之日起计算。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