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父母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继承时间、遗嘱内容等因素综合判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的,或婚前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
判断一方父母的遗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民法典》第1063条第三项明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原则:婚后继承的遗产一般为共同财产
若一方父母去世时未留下遗嘱,或遗嘱中未明确遗产仅归子女一方所有,且继承发生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结婚后、离婚前),则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的父亲去世后,丈夫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一套房产,因父亲未立遗嘱,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例外:存在以下情形时,遗产为个人财产
1. 遗嘱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
若一方父母在遗嘱中明确表示“遗产仅由子女个人继承,与其配偶无关”,则该遗产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对公民财产处分权的尊重,遗嘱的特别约定优先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
2. 婚前继承的遗产
若遗产在结婚前已完成继承(如父母在子女婚前去世,子女在婚前取得遗产所有权),则该遗产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例如,女方婚前继承母亲的存款,婚后该存款仍为女方个人财产。
三、实践中的特殊情形:遗产未实际分割的处理
若一方父母去世后,遗产未立即分割(如子女未办理房产过户、未分配存款等),夫妻离婚时该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1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即未分割的遗产属于“期待权”,而非实际财产,需待分割后才能确定是否为共同财产。例如,丈夫的父亲去世后,兄弟姊妹未分割房产,丈夫仅享有继承权,此时妻子无法在离婚时直接主张分割该房产,需等房产实际分配给丈夫后,再根据继承时间、遗嘱内容判断是否为共同财产。
四、注意事项:避免纠纷的关键操作
为明确遗产归属,建议父母立遗嘱时清晰载明“遗产由子女个人继承”,并通过公证等方式增强遗嘱效力;夫妻也可通过书面财产协议约定继承遗产的归属,避免离婚时因财产性质产生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