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分割需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原则上均等分割,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协议不成可诉讼解决;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或法院判决,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共同财产分割规则
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明确归一方的除外)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分割时首先遵循协议优先原则,双方可自行约定分割方式,约定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即有效。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数量、使用情况等因素。例如,房产若为婚后共同购买,通常按市价分割,获得房产一方需向另一方补偿相应价款;股票、基金等流动性资产可按份额分配或变现后分割。对于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共同债务承担方式
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需举证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视为个人债务。
共同债务清偿以共同财产优先清偿为原则,不足部分由双方协议清偿比例;协议不成的,法院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能力等判决。需注意,即使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仅对双方有效,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方清偿后可依据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特殊情况处理
个人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参与分割,个人债务(如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的债务、赌博吸毒等非法债务)由个人承担。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请求另一方补偿,法院应予以支持。
综上,共同财产与债务的分割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案情,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必要时借助专业法律意见保障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