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顺序需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在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按其内容执行;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有先后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特殊情况下,遗产分割顺序还会有一些特别规定。
遗产分割顺序主要遵循法律的相关规定。当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或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时,遗产分割应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的自主处分意愿。
1、法定继承顺序
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有明确的先后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特殊情况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正常的顺序外,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影响遗产分割顺序。
1、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例如,甲的父亲先于甲的爷爷去世,当甲的爷爷去世时,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应得的那份遗产。
2、转继承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比如,乙在父亲去世后,还未实际分割遗产就去世了,那么乙应继承的份额将由乙的合法继承人继承。
3、遗产分配的特殊考量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两种不同的遗产继承方式,它们在遗产分割顺序上存在明显区别。
1、遗嘱继承的特点
遗嘱继承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意愿进行的。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遗产。例如,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孙子,而不考虑法定继承顺序。
2、法定继承的顺序性
如前面所述,法定继承有严格的顺序。必须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这种顺序是法律为了平衡继承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设定的。
3、两者的优先性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当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时,首先按照遗嘱进行遗产分割;只有在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下,才对无效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遗产分割顺序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以及多种特殊情形。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遗嘱效力的认定、继承人之间的纠纷等问题。如果您在遗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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