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贷逾期被起诉后没有偿还能力,一般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坐牢),但需承担民事还款义务。可通过主动协商、申请调解、收集经济困难证据等方式处理,若法院判决后仍未履行,可能面临强制执行,但需保留生活必需财产。
网贷逾期引发的纠纷本质上是借款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非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返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逾期利息、赔偿损失等,但不会直接导致刑事责任。只有在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借款用途、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贷款”等诈骗行为时,才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但此类情况需同时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和“骗取较大数额贷款”两个条件,普通逾期还款通常不涉及。
若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 主动与债权人协商,争取债务重组。可向网贷平台或出借人提交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医疗记录等经济困难证据,申请延期还款、分期偿还或减免部分利息。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虽针对信用卡,但网贷协商可参考),在特殊情况下,确认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网贷平台虽非银行,但协商逻辑类似,关键在于证明“确实无能力一次性偿还”且“有持续还款意愿”。
2. 诉讼中积极应诉,避免缺席判决。若已被起诉,需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按时出庭,向法官说明经济状况,提交收入证明、负债清单、医疗单据等证据,证明“无偿还能力”而非“拒不偿还”。法院可能组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若缺席判决,法院将根据原告证据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利息、违约金全额支持,增加还款压力。
3. 判决后仍无能力履行,需面对强制执行但保留生活必需。若法院判决生效后,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俗称“终本”),待债务人有财产时可恢复执行。若债务人有财产却转移、隐匿,或拒不报告财产情况,可能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该罪要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如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或对执行人员进行暴力抗拒等,单纯“没能力还”不属于此情形。
强制执行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工资收入(每月保留生活必需费用后划扣)、名下车辆、房产等,但需遵循“保留生活必需”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以及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为唯一住房,面积超标或可置换小面积住房时可能被执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综上,网贷逾期被起诉后,核心是区分“无偿还能力”与“拒不执行”,前者通过合法途径协商、举证即可应对,后者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债务人需保持积极沟通态度,避免因逃避导致事态升级,同时可借助法律援助机构(如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协助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