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走法律程序结案时间通常在6个月到2年之间,具体时长取决于劳动关系确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后续争议解决的复杂程度,若各环节无争议可缩短至6-8个月,若存在多次诉讼则可能延长至2年。
工伤案件中,若未签订劳动合同,首要前提是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这会导致整体流程比有劳动合同的情况更复杂,时间周期更长。以下从核心程序环节拆解时间构成:
第一阶段:劳动关系确认(可能耗时1-6个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的可延长15日,即最长60日。若用人单位不服仲裁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进入一审程序(适用简易程序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上诉至二审(3个月)。此阶段若双方无争议,仲裁1-2个月即可完成;若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并提起诉讼,可能耗时3-6个月。
第二阶段:工伤认定(60日+可能的复议/诉讼程序)
劳动关系确认后,需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若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认定结果不服,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应在60日内作出决定),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6个月,二审3个月)。若认定无争议,此阶段约2个月;若存在复议或诉讼,可能延长至3-6个月。
第三阶段:劳动能力鉴定(60-90日)
工伤认定后,待伤情稳定,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鉴定委员会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30日内完成)。此阶段无争议约2-3个月,存在再次鉴定则延长至3-4个月。
第四阶段:工伤待遇仲裁与诉讼(1-6个月)
确认工伤等级后,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待遇赔偿(包括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委员会应在45日内裁决,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若一方不服仲裁结果,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一审普通程序6个月,二审3个月。若双方和解或仲裁裁决生效,此阶段约1-2个月;若进入诉讼程序,可能耗时3-6个月。
影响结案时间的关键因素
1. 证据充分性:工资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同事证言等能直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缩短劳动关系确认时间;若证据不足,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可能增加1-2个月。
2. 争议程度:用人单位是否认可劳动关系、是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直接决定流程是否进入“仲裁-诉讼-二审”的循环,每次上诉会增加3-6个月周期。
3. 程序衔接效率:部分地区支持“工伤认定与劳动关系确认”程序并行(需满足特定条件),可节省1-2个月;若严格按“先确认劳动关系再认定工伤”的顺序,时间会相应增加。
综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伤案件,建议尽早收集劳动关系证据(如工资流水、工装、工作邮件等),通过专业法律协助减少程序争议,若各环节顺利,最快6-8个月可结案;若存在复杂争议,需做好1-2年的时间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