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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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被判无罪怎么处理

2025-12-12 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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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晓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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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被判无罪的,当事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申请国家赔偿,包括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可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处理流程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通过复议或诉讼维权。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审判或危害社会,但当法院最终判决无罪时,意味着此前的逮捕行为缺乏合法依据,属于错误羁押,当事人依法享有多项救济权利。

一、法律依据:明确错误逮捕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这意味着,只要逮捕后最终被判无罪,无论此前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存在程序瑕疵,均已满足国家赔偿的核心条件——“终止追究刑事责任”,赔偿义务机关(通常为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申请流程:从义务机关到司法救济

1. 确定赔偿义务机关:逮捕由检察机关批准或决定,故赔偿义务机关一般为作出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若逮捕是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如自诉案件中法院决定逮捕),则赔偿义务机关为该法院。

2. 提交书面申请:赔偿请求人需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载明受害人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赔偿金额、恢复名誉等)、事实根据(如无罪判决书、逮捕通知书等)及理由。实践中,建议同时附上无罪判决书、释放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逮捕的存在及无罪结果。

3. 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若决定赔偿,需与请求人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若决定不予赔偿或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请求人可在三个月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若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

三、赔偿范围:人身自由与精神损害双重救济

1. 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每年会公布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2023年标准为436.89元/天),具体金额=日平均工资×实际被羁押天数(从被逮捕之日起至无罪释放之日止)。

2. 精神损害抚慰金:若逮捕行为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如社会评价降低、工作丢失、名誉受损等),受害人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院会结合侵权行为的方式、持续时间、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金额,一般不超过人身自由赔偿金总额的35%,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

四、恢复名誉与消除影响:非财产性救济措施

除经济赔偿外,《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若错误逮捕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例如,若因逮捕导致当事人被单位开除,可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向原单位出具书面说明,澄清无罪事实;若案件曾被媒体报道,可要求通过适当方式(如官方通报、媒体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五、注意事项:时效与证据是关键

1. 时效限制: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无罪判决生效后,建议尽快启动赔偿程序,避免因时效届满丧失权利。

2. 证据留存:需妥善保管无罪判决书、逮捕决定书、释放证明、羁押期间的医疗记录(若有身体损害)、工资收入证明(若主张误工损失,尽管国家赔偿中一般不单独支持,但可作为精神损害的佐证)等材料,这些是证明侵权事实及损失的核心依据。

3. 复议与诉讼衔接:若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出决定、决定不予赔偿或对赔偿结果不满,需注意救济途径的选择:赔偿义务机关为检察院的,可先复议后诉讼(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的,可直接向其上一级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综上,逮捕后被判无罪并非“终点”,法律明确赋予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恢复名誉等权利。只要严格遵循法定流程,准备充分证据,即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对错误羁押的救济与纠正。

逮捕后被判无罪怎么处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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