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2500元通常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基础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有谅解书意味着缺少被害人谅解这一酌定从宽情节,具体判决需结合退赃退赔情况、是否自首、有无前科等其他情节综合认定,实务中可能判处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或短期有期徒刑(通常数月至一年以下)。
盗窃2500元的数额认定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各省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调整具体标准(如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为2000元起点,欠发达地区为1000元起点),但2500元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属于“数额较大”范畴,这是量刑的基础前提。
盗窃罪的基础量刑档次。《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2500元对应的基础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具体判罚需结合案件细节调整。
谅解书的法律作用及缺失影响。谅解书是被害人对被告人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的书面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意见》第23条,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一般可以从宽处罚。但谅解书并非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仅为酌定从宽情节。没有谅解书意味着被告人无法通过被害人谅解获得额外从宽,但不影响其他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的适用(如退赃退赔、自首、认罪认罚等)。
其他影响量刑的关键情节。实务中,法院会综合考量以下因素:一是退赃退赔情况,即使没有谅解书,若被告人主动退赔2500元或赔偿被害人损失,可认定为“积极退赃退赔”,根据司法解释可从轻处罚;二是犯罪情节,如是否为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此类情形不受数额限制,量刑可能更重),或是否为初犯、偶犯(初犯偶犯通常从宽);三是人身危险性,如是否有前科、是否为累犯(累犯需从重处罚),是否有自首、立功(法定从宽情节);四是认罪认罚情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
实务中常见判决结果分析。若2500元为普通盗窃(非入户、扒窃等),被告人系初犯、偶犯,已退赃退赔且认罪认罚,即使没有谅解书,法院可能判处拘役(1-6个月)、管制或单处罚金(如罚金2000-5000元);若未退赃退赔,但认罪认罚且无其他从重情节,可能判处拘役1-3个月或有期徒刑六个月以下;若存在入户盗窃、累犯等从重情节,即使退赃,也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并处罚金。反之,若同时具备退赃、认罪认罚、初犯等多个从宽情节,即使无谅解书,仍可能单处罚金或免予刑事处罚(需结合具体案情)。
综上,盗窃2500元且无谅解书的判决,核心取决于数额认定、退赃退赔、犯罪情节及人身危险性等因素,最终刑期需结合全案证据由法院综合判定,但总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