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20万公款的处罚需结合具体用途和情节,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存在多次挪用、用于非法活动等情节严重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量刑需根据挪用公款的用途、是否归还、是否造成损失等情节综合判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挪用公款的用途不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也不同,进而影响量刑: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根据《解释》第五条,此类情形中,挪用公款5万元以上即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若挪用20万公款用于赌博、走私、贩毒等非法活动,因20万已远超“数额较大”标准(5万元),但未达“数额巨大”(500万元),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同时存在多次挪用公款、挪用特定款物(如救灾、扶贫款)、挪用后拒不退还等情节,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可提升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如投资、炒股、经商等)。《解释》第六条规定,此类情形中,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5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20万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时,已满足“数额较大”标准,量刑通常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存在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且多次挪用、挪用公款数额在20万基础上还涉及其他公款,或通过挪用公款获取高额非法收益等情节,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可增加至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即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等一般用途)。根据《解释》第六条,此类情形的“数额较大”标准与营利活动一致,为10万元以上。若20万公款用于一般用途且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同样构成“数额较大”,量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若在案发前主动归还全部挪用款项,未造成单位经济损失,且无其他严重情节,可能酌情从轻处罚,甚至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范围内量刑。
此外,量刑时还需考虑是否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法定或酌定从宽情节。例如,挪用20万公款后,在司法机关查处前主动向单位坦白并归还全部款项,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若挪用款项已全部退还,未对单位造成实际损失,也可能作为酌定从轻情节,降低量刑幅度。反之,若挪用20万公款后拒不退还、用于非法活动导致款项无法追回,或多次挪用公款屡教不改,将作为从重情节,在相应量刑区间内从重处罚。
综上,挪用20万公款的处罚核心在于用途和情节,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时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案件需结合全案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