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出轨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自愿离婚声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及出轨相关特殊约定,需符合《民法典》规定,确保内容真实、双方自愿且条款明确,必要时可约定损害赔偿及隐私保护条款。
撰写一方出轨的自愿离婚协议书,需以法律规定为基础,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明确各项权利义务,以下从核心要素展开说明。
首先,协议书需明确双方基本信息与自愿离婚声明。需写明双方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身份信息,确保主体适格;同时需注明“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无任何胁迫、欺诈情形”,这是协议生效的前提,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自愿离婚是协议离婚的核心要件,需在协议中清晰体现。
其次,子女抚养条款需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若双方有未成年子女,需明确抚养权归属(如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30%确定,需写明具体金额、支付周期及方式)、探望权安排(如每周探望次数、时间、地点等)。需注意,抚养费应包含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且探望权的约定需具有可操作性,避免后续争议。
再者,财产分割是协议的核心,需结合出轨情形明确分割方案。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出轨的,若构成“与他人同居”或“重婚”(需提供证据如同居证明、重婚登记等),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请求损害赔偿,协议中可约定出轨方少分财产或额外支付补偿款。需详细列明共同财产范围(如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明确归属(如房产归无过错方所有,需注明过户时间及费用承担),分割比例或补偿金额需具体(如出轨方支付无过错方XX万元补偿,于X年X月X日前支付至指定账户)。
债务处理需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共同债务(如房贷、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等)需约定承担方式(如双方各承担50%,或由一方承担后另一方支付对应款项);个人债务(如一方婚前债务、未经对方同意的大额借款等)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需注明“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债务,若有未列明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避免后续被主张连带责任。
针对出轨的特殊条款需合法合理。若出轨行为构成《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或“重婚”,协议可约定损害赔偿(需写明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若仅为一般出轨(如偶尔出轨未同居),则无法主张法定损害赔偿,但双方可协商约定“过错补偿”(需明确补偿性质为“自愿补偿”,避免因无法律依据被认定无效)。此外,可添加隐私保护条款,约定“双方不得泄露对方个人隐私(如出轨细节、个人信息等),否则需承担XX万元违约金”,以保护双方名誉。
最后,协议需明确生效条件与争议解决方式。需写明“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同时约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注意,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限制离婚后再婚、剥夺子女探望权等条款无效),建议签署前由双方核对条款,必要时咨询律师审核,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