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赔偿主要包括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存在未缴纳社保等情形,还需补缴社会保险或赔偿相关损失。具体赔偿金额需结合工作年限、工资标准及解雇合法性综合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身已违反法律义务,在此基础上解雇员工,需承担多重法律责任,具体赔偿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从员工入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一倍工资作为赔偿,最长支付11个月。例如,员工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10个月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为8000元×10个月=80000元;若工作满1年仍未签合同,则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不再支持双倍工资差额(但仍需补签书面合同)。
需注意,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受仲裁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员工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仲裁机构通常认为,双倍工资差额属于惩罚性赔偿,其仲裁时效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算,超过一年仲裁时效的,可能无法主张该部分赔偿。
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雇员工时,需确保解雇行为合法。若解雇理由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第四十条(如员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无法安排其他工作等)或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规定的情形,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此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以员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若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员工工作2年3个月,月平均工资10000元,经济补偿为2.5个月×10000元=25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则为25000元×2=50000元。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解雇行为合法(如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则无需支付赔偿金,但仍需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除非已超过仲裁时效)。
三、其他赔偿或补偿责任
除上述两项核心赔偿外,若用人单位存在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具体需通过社保行政部门处理);若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损失。此外,若员工被解雇前存在未结清的工资、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用人单位需一并结清。
四、赔偿计算示例
假设员工入职后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1年6个月,月工资8000元,被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解雇:
1. 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用工满一个月至满一年共11个月,差额为8000元×11=88000元(若未超过仲裁时效);
2. 违法解除赔偿金:工作1.5年,经济补偿为1.5个月工资,赔偿金为1.5×8000×2=24000元;
3. 合计赔偿金额:88000元+24000元=112000元(若不存在社保问题等其他情形)。
综上,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雇员工的赔偿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综合认定。员工若遇此类情况,应注意收集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及时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则需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及时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法规范用工,避免因违法用工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