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被刮蹭责任大小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超车方责任较大,但也存在特殊情况。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对于超车被刮蹭的情况,通常遵循以下规则来判定责任大小。
超车方责任较大的情形:如果超车时,超车车辆没有保持安全距离,如在变道超车过程中,车身尚未完全进入旁边车道就与被超车辆发生刮蹭,或者在超车时车速过快、操作不当等,导致与被超车辆发生碰撞,这种情况下超车方往往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因为根据交通法规,超车时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超车方有义务观察周围交通状况,保证超车行为不会对其他车辆造成危险。
被超车辆责任较大的情形:若被超车辆在超车过程中突然变更车道、加速行驶阻碍正常超车,或者被超车辆本身存在违规行为,如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行驶等,从而引发刮蹭事故,那么被超车辆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例如,被超车辆在超车车辆已经开始超车动作时,突然向左变道,与超车车辆发生刮蹭,此时被超车辆的违规变道行为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形:在某些情况下,超车方和被超车辆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比如超车方在超车时没有提前开启转向灯,而被超车辆也没有注意观察后方车辆情况,双方的疏忽共同导致了刮蹭事故的发生,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承担同等责任。
超车被刮蹭责任大小要依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包括车辆行驶轨迹、速度、是否遵守交通规则等多种因素,由交警进行勘查和认定。最终的责任划分应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