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责任划分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情况下,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责任;若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责任划分有较为明确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逃逸行为破坏了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使交警难以准确判断事故发生时的真实情况,逃逸者这种逃避责任的行为应受到更严格的法律约束。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的责任。例如,在事故发生时,对方车辆存在闯红灯、超速行驶等明显违法行为,即便另一方逃逸,也不能简单判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此时,交警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责任。
对于各方均无导致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情况,各方均无责任。比如因突发的自然灾害、道路突然塌陷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事故,即使有一方逃逸,也不能认定其承担事故责任,但逃逸者仍需为其逃逸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行政处罚等。
要是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例如,一方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制造碰撞事故,此时即使另一方逃逸,也不应承担事故责任。肇事逃逸的责任划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交警部门依据现场勘查、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多方面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