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租主要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若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且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合同诈骗罪。
在民事法律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房东进行一房两租时,就违背了该法律规定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两个租赁合同,只要它们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最终只有一方能实际取得房屋的租赁使用权。未获得租赁权的一方,其与房东签订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房东的行为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受损害方有权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比如退还已支付的租金、押金,赔偿因租房而产生的合理损失等。
从刑事法律角度来看,如果房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通过一房两租的方式骗取承租人的租金、押金等财物,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房两租这种行为在不同情况下会引发不同的法律后果,既涉及民事违约赔偿责任,严重时还可能涉及刑事犯罪责任。这提醒房东应遵守法律规定,诚信履行合同,也提醒承租人在租房时要谨慎,注意防范此类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