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非居住房屋办理产证手续,一般要先确保符合办理条件,准备好相关材料,然后向房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完成登记领证。
要明确办理公有非居住房屋产证需符合一定条件。通常房屋需产权明晰,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并且建设等手续要合法合规,比如有合法的建设规划许可等。
准备办理所需材料。一般来说,需要提供房屋的合法来源证明,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文件等,以证明房屋建设的合法性。还需要提供房屋测绘报告,准确记录房屋的面积、位置等信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是单位申请,要提供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如果是个人申请,提供个人身份证即可。
之后进入申请流程。申请人要前往当地的房产登记机构提出办理产证的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登记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审核环节较为关键。登记机构会对房屋的产权情况、建设合法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核实房屋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是否一致。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房屋存在违章建设、产权不清等问题,可能会暂停办理产证,并要求申请人解决相关问题。
若审核通过,申请人需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的税费和登记费用,如契税、登记费等。缴纳费用后,登记机构会将房屋产权信息登记到不动产登记簿上,并为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整个办理公有非居住房屋产证的手续较为复杂,需要申请人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并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