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一般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法律层面,对于故意殴打他人导致轻伤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所说的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司法实践中,是否构成轻伤需要经过专业的伤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作为依据。
当故意伤害行为被认定构成犯罪后,法院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量刑。例如,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殴打手段的恶劣程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都会影响最终的量刑结果。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犯罪情节较轻的,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犯罪嫌疑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这些民事赔偿通常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由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犯罪嫌疑人进行赔偿。
故意殴打他人致轻伤不仅会面临刑事处罚,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和对故意伤害行为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