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结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情况需分多种情形计算。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一方,该出资部分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若明确赠与夫妻双方,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是借款的除外。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孩子结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认定有着明确的规定和不同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出资时明确表示该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那么该出资部分应认定为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例如,父母通过书面协议或者其他明确的方式表明,他们为子女购买房屋所出的资金仅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在离婚等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时,这部分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就属于受赠子女个人,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若父母明确表示出资是赠与夫妻双方的,那么该出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父母在出资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表明是给小两口买房用的,此时该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在夫妻离婚时就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父母出资时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父母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出资是借款,而不是赠与,那么夫妻双方就需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例如,父母与夫妻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或者有转账记录等证据表明该款项是借款性质,那么在法律上就会按照借款关系处理。
孩子结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认定关键在于是否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以及是否存在借款的证据,不同的情况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