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若没有身份证,可先补办临时身份证,凭借临时身份证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是证明个人身份的重要法定证件,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婚姻登记机关需要通过身份证核实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户籍等内容,以确保婚姻登记的准确性和合法性。所以,没有身份证是无法正常办理结婚证的。
不过,如果遇到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暂时无法提供身份证的情况,也有解决办法。可以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流程通常如下:首先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缴纳证件工本费;公安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领取到临时身份证后,就可以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虽然没有身份证不能直接办理结婚证,但通过办理临时身份证,能够满足婚姻登记所需的身份信息要求,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