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支付时间并没有统一的硬性规定,一般按双方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则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若产生争议走法律程序,按判决或裁决规定时间支付。
在正常情况下,当公司与员工就辞退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双方可以自行约定赔偿的支付时间。这种约定可以是基于双方的协商和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例如,公司可能由于财务流程等原因,与员工协商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赔偿支付,员工也可能基于自身情况同意这样的安排。
如果双方没有就赔偿支付时间进行约定,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正常工资以及符合条件下的辞退赔偿等款项。也就是说,公司应当在辞退员工的同时,将赔偿款项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实现。
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出现公司和员工就辞退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的情况。当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员工可能会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进入法律程序,最终会以仲裁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的形式确定赔偿金额和支付时间。公司需要按照这些法律文书规定的时间来支付赔偿。若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员工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来促使公司支付赔偿。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地方性的规定对赔偿支付时间作出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公司和员工都应当关注当地的相关政策法规,以确保赔偿支付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