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公司的组织和经营活动必须依据章程进行。公司的设立、运营、变更、终止等一系列行为都要遵循章程规定。例如,公司的经营范围由章程确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在进行重大决策,如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时,也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可能导致行为无效。
公司章程对股东具有约束力。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他们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按照章程规定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股东也需要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如果股东违反章程规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依据章程要求其承担责任。
公司章程对董事具有约束力。董事是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核心人员,他们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重大决策。董事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如果董事违反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章程对监事具有约束力。监事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监事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如果监事未能履行监督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他们负责公司的具体业务执行。高级管理人员需要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开展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果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章程规定,公司有权依据章程对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