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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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未进行清算可否起诉对方

2025-11-28 1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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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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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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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未进行清算也可以起诉对方,但具体要看起诉的诉求是什么。如果诉求是要求进行合伙清算,法院通常会受理;若诉求是要求分割合伙财产等与清算结果直接相关的事项,在未清算的情况下,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在合伙关系中,当出现纠纷时,即使没有进行清算,当事人也有起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即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就应当受理案件。

如果起诉的诉求是要求对合伙事务进行清算,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受理。因为清算对于明确合伙各方的权利义务至关重要,通过法院的介入,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对合伙期间的账目、资产、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核算。例如,甲乙两人合伙经营一家餐厅,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甲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餐厅的经营情况进行清算,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相关程序。

如果起诉的诉求是要求分割合伙财产、分配利润或者要求对方承担亏损等与清算结果直接相关的事项,在未进行清算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因为在没有清算的情况下,合伙的盈亏状况、资产负债情况都不明确,无法确定各合伙人应得的份额。比如,丙丁合伙开办工厂,丁起诉要求丙向其支付一定数额的利润,但没有对工厂的经营进行清算,此时法院可能会以缺乏事实依据为由驳回丁的诉讼请求。

合伙未进行清算时可以起诉,但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和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取决于具体的诉求内容以及相关证据情况。

合伙未进行清算可否起诉对方(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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