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扰短信举报后,对于发送者可能面临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而对于举报者通常没有不良后果,反而可能避免持续被骚扰。
从发送骚扰短信者的角度来看,举报后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利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骚扰短信涉及诈骗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还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例如,诈骗类骚扰短信,一旦查实,根据诈骗的金额和情节,可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对于举报者而言,一般不会有不良后果。相反,举报骚扰短信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通过举报,可以促使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制止骚扰行为,减少骚扰短信对生活和工作的影响。同时,举报行为有助于净化通信环境,防止更多人受到类似骚扰。
在实际操作中,举报骚扰短信的途径有多种。可以向运营商进行举报,运营商会根据用户提供的信息对发送号码进行调查和处理,比如限制其短信发送功能等。还可以向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该平台专门负责处理各类垃圾信息和骚扰信息。如果骚扰短信涉及违法犯罪行为,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骚扰短信举报后,发送者可能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而举报者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帮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