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院报销医保,通常需先在参保地办理转诊备案,之后就医时可持医保卡等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收集好相关票据回参保地报销,不同医保类型、地区的报销流程和要求存在差异。
一、办理转诊备案首先要获得参保地医疗机构的转诊证明。一般是在当地的定点医院,由主治医生判断病情,认为需要转往异地医院治疗,开具转诊证明。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备案手续。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医保卡、转诊证明等。部分地区可以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备案,比如当地医保部门的官方APP、微信公众号等,这样能更加便捷。二、选择就医医院要选择异地就医的定点医院。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站等渠道查询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这些定点医院就医,才能够顺利进行医保报销。三、直接结算办理好转诊备案和选定医院后,在异地就医时,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医医院的结算窗口进行结算。就医结束后,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费用,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基金和医院直接结算。四、手工报销若因特殊情况未能直接结算,就需要进行手工报销。就医结束后,收集好相关的报销材料,主要有住院发票、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等。将这些材料整理好后,提交给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医保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报销金额打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同地区的医保报销政策有所不同,比如报销比例、起付线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等不同类型的医保,在异地转院报销方面也存在差异。所以在办理异地转院报销时,要详细了解参保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