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从提起公诉到法院结案所需时间并不固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审理期限会相应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如果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案件的复杂程度对审理时间影响较大。简单的刑事案件,证据清晰、事实明确,被告人认罪认罚,那么审理进程会相对较快,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结案。而对于一些复杂的刑事案件,比如涉及众多被告人、大量证据需要审查、存在复杂的法律适用问题等,审理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同时,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导致审理时间延长,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需要等待其病情好转;或者出现新的证据、新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等。刑事案件从提起公诉到法院结案的时间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