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证延续注册通常需要《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护士执业证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等资料。
护士证的延续注册对于护士持续合法执业至关重要,所需的资料是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其是否仍具备执业条件的依据。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这是申请延续注册的基本表格,需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执业经历等内容,且要加盖工作单位公章,以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的有效性。
护士执业证书:提供护士执业证书的原件,用于证明申请人此前已经获得合法的护士执业资格,是延续注册的基础凭证。
健康体检证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该证明要能反映护士的身体状况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因为护士的工作需要有良好的身体条件来保障为患者提供服务。
继续教育学分证明:护士需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并获得规定的学分,以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能体现护士在执业期间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能力。
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用于确认申请人的身份信息,确保申请是由本人提出。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对护士证延续注册所需资料进行适当调整。因此,护士在进行延续注册前,最好向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准备齐全所需资料,顺利完成延续注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