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一般是从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间开始算,按照劳动者每月实发工资为基数计算,已发放的工资部分要扣除,计算时长最长不超过11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计算的起始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比如,劳动者在1月1日入职,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月1日起,用人单位就需要开始支付双倍工资。而计算的截止时间,如果是在一年内签订了合同,就计算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就计算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也就是满11个月。因为满一年后,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计算双倍工资的基数,通常是按照劳动者的月工资来确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但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正常发放的那一份工资要扣除,也就是用人单位实际上额外支付一倍工资即可。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等。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双倍工资的计算和支付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