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屋中介欺骗行为,可找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公安机关等处理,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
房地产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屋中介行业具有监管职责。中介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房地产法规和行业规范,若存在欺骗行为,如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等,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例如,若中介故意隐瞒房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当事人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投诉,管理部门会对中介公司进行调查,若查证属实,可采取责令整改、罚款等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经营秩序的监管。房屋中介公司作为市场经营主体,若其存在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工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比如,中介公司在合同中设置不合理条款、虚假宣传等,当事人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中介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罚。
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当遇到房屋中介欺骗行为时,消费者可向消协投诉。消协会对投诉进行登记和调解,促使中介公司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若调解不成,消协也会为消费者提供进一步的维权建议和指导。
公安机关:若房屋中介的欺骗行为涉嫌诈骗犯罪,如以收取高额定金、中介费后卷款潜逃等,当事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以保障当事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在遇到房屋中介欺骗行为时,当事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