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解除合同补偿金的计算通常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明确计算补偿金的基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对于停薪留职人员,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同样适用这些规定。
关于工作年限的计算,是从劳动者入职该单位开始起算,到解除合同之日截止。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零4个月,由于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那么工作年限就按照3.5年计算。
而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举个例子,若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5年,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其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5×5000 = 25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停薪留职期间的具体情况不同,如是否保留劳动关系、是否有相关协议等,也可能会对补偿金的计算产生影响。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劳动者仔细查看劳动合同和相关协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