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万的判决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若用于非法活动,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在某些地区可能未达入罪标准不构成犯罪,在已提高入罪标准的地区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如果挪用公款5万用于非法活动,达到了入罪标准,通常会以挪用公款罪论处。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若挪用公款5万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按照之前的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不过部分地区已经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等情况提高了这一标准。在提高标准的地区,5万可能达不到入罪门槛,不构成犯罪;而在未提高标准的地区,达到了“数额较大”标准,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动机、是否退还等情节。如果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