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患有抑郁症,在离婚时两岁以内孩子一般情况下会判给女方抚养,但如果女方抑郁症严重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法院也可能将抚养权判给男方。
依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一原则的设立是基于孩子在幼儿期对母亲的生理和情感需求,母亲在照顾孩子方面通常具有天然的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所以,在一般情形下,即便女方患有抑郁症,只要其病情不严重影响对孩子的照顾和抚养,法院大概率会将两岁以内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女方。
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如果女方的抑郁症比较严重,存在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生活起居、给予孩子必要的关爱和教育等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男方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出发进行判决。此时,法院有可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对于女方的抑郁症情况,法院可能会要求提供相关的诊断证明、治疗记录等材料,以准确评估病情的严重程度和对抚养孩子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也会考察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协助照顾等抚养条件。还会关注双方的品德、教育背景等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是法院在综合权衡各种因素后,以保障孩子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做出的判决。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