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诉状书一般包括标题、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等部分。需清晰表达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诉求及相关依据。
标题:一般为“民事起诉状”,置于纸张首行居中位置,字体可适当加大,以突出显示。
原被告信息:在标题下方,分别列出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信息在前,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被告信息格式相同。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法院能顺利送达法律文书。
诉讼请求:这部分要明确、具体地提出关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诉求。例如,请求判决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归原告所有;要求被告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合理的请求,如要求被告承担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定比例等。各项请求应清晰罗列,便于法院审理和裁判。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原告主张两个孩子抚养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理由。事实部分要围绕孩子的生活现状、成长环境等方面展开。比如,说明原告在孩子日常生活中承担了主要的照顾责任,与孩子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讲述原告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等,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法律理由部分,可引用《民法典》中关于抚养权的相关规定,说明原告的诉求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可提及被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被告有不良嗜好、工作不稳定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有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要在此处列出。如收入证明、房产证、孩子的学习成绩单等。说明证据的来源,例如是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结尾:在诉状的末尾,要写明致送的法院名称,一般为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然后由原告签名,并注明起诉的日期。
撰写两个孩子抚养权的诉状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合理,语言表达清晰、准确。如有需要,也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