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伤残鉴定可以在具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也可以在一些医院的司法鉴定部门做,但前提是该医院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
司法鉴定机构是较为常见的进行车祸伤残鉴定的场所。这些机构是经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并获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具有合法的鉴定资质。它们拥有专业的鉴定人员,这些人员具备丰富的医学、法学等多方面知识和经验,能够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准确地对车祸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在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时,一定要确保其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可以通过查询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鉴定机构名录来确认。
一些大型的、具备条件的医院也可能设有司法鉴定部门。这些医院凭借自身强大的医疗资源和专业的医疗团队,能够为伤残鉴定提供有力的支持。不过,并非所有医院都能进行伤残鉴定,只有那些获得相关部门认可,具备相应鉴定资质的医院才行。例如,一些省级的三甲医院,其医疗技术和设备较为先进,医生对各类损伤的诊断和评估能力较强,这类医院可能开展伤残鉴定业务。
在实践中,车祸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确定具体的鉴定机构。如果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指定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还未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也可以自行联系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但要注意选择信誉良好、权威性高的机构,以保证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在进行鉴定时,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以便鉴定人员全面了解伤者的情况。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应当对委托的鉴定事项进行审查,对属于本机构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及鉴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鉴定材料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委托,应当予以受理。
对提供的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委托人补充齐全的,可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