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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已经过户怎么办

2025-11-09 0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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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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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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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已经过户通常意味着产权已完成转移,但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赠与人仍有办法处理。若符合法定撤销赠与条件,赠与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若因受赠人欺诈等原因导致赠与,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合同;若为附义务赠与且受赠人未履行义务,赠与人也能采取相应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存在法定撤销赠与情形时,赠与人有救济途径。法定撤销情形主要包括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例如,甲将房屋赠与乙并完成过户后,乙对甲进行辱骂、殴打等严重侵害行为,甲在知晓该侵害行为后的一年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屋产权。

若受赠人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使赠与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赠与行为,赠与人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赠与合同。比如,丙声称会好好照顾丁的生活,丁基于此将房屋赠与丙并过户,然而丙在获得房屋后对丁不管不顾,丁发现丙之前的承诺是欺骗行为,此时丁就可通过法律途径撤销赠与。

对于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若受赠人不履行义务,赠与人可以要求其履行,若仍不履行,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例如,戊赠与己房屋,条件是己要负责戊晚年的生活起居,己接受赠与并完成过户后却拒绝履行该义务,戊就可以依法撤销赠与。

房屋赠与过户后并非不可改变,赠与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但在实际操作中,需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并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房屋赠与已经过户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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