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延期交付后多久可以退房子,需要看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若合同中有约定延期交付退房的期限,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
在购房过程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规范开发商和购房者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了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达到一定时间,购房者有权退房,那么当达到该时间条件时,购房者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退房。例如,合同约定开发商延期超过 90 天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那么一旦超过 90 天,购房者即可主张退房。
现实中很多合同可能并未对延期交付后退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购房者首先要对开发商进行催告。催告就是购房者以书面等方式告知开发商,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经催告后,若开发商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房屋,购房者就有权请求解除合同。这里的三个月是法律规定的合理期限,是对购房者权益的一种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也有时间限制。法律规定,购房者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也就是说,从符合退房条件之日起一年内,购房者如果没有提出退房请求,之后就不能再以开发商延期交付为由要求退房了。
在整个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购房合同、催告开发商的书面材料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开发商就退房问题产生争议,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