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取保候审被判刑的几率大小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分析。二次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的延续,与最终是否被判刑以及判刑几率并无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要明确取保候审的含义。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二次取保候审,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根据法律规定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也可能是案件出现了新情况,符合再次取保候审的条件。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有了本质变化,也不能直接推断出被判刑的几率情况。
判断被判刑的几率,关键在于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且该行为符合相应罪名的构成要件,那么被判刑的可能性就较大。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有监控视频清晰记录了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过程,还有现场的指纹、物证等证据相互印证,这种情况下即使犯罪嫌疑人被二次取保候审,最终被判刑的几率也比较高。
相反,如果证据不足,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那么被判刑的几率就会相对较小。比如,在一些仅有证人证言,但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没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的案件中,即使犯罪嫌疑人经历了二次取保候审,最终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不被判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的表现、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也会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影响。所以,不能简单地依据二次取保候审来判断被判刑的几率大小,而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