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判决书会送达给人民检察院、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并可以送达被告人的近亲属。如果是社区矫正对象,还会送达社区矫正机构等。
送达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法律监督职责。判决书送达检察院,有助于其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确保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和司法公正的要求。检察院可以根据判决书的内容,审查判决是否存在错误、量刑是否适当等情况,若发现问题可以依法提出抗诉等监督措施。
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是案件的直接参与人,判决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对于被告人来说,判决书明确了其是否构成犯罪以及相应的刑罚;对于被害人而言,判决书是对其权益保护和案件处理结果的交代。当事人需要依据判决书来决定是否上诉、申诉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送达法定代理人:当当事人是未成年人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代表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将判决书送达法定代理人,能让他们及时了解判决情况,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必要时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进行上诉等诉讼活动。
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的人,诉讼代理人则是为被害人等提供法律代理服务的人。他们参与了整个诉讼过程,对案件情况比较了解。送达判决书给他们,便于他们为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法律建议和服务,同时也有助于他们对判决进行分析和评估。
送达被告人近亲属:虽然法律规定是“可以送达”,但在实践中,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近亲属,能让他们及时了解被告人的判决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有利于被告人近亲属在被告人服刑期间给予其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送达社区矫正机构等:如果被告人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等需要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机构依据判决书的内容,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确保刑罚的正确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