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诈骗报案,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向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配合警方进行调查。
在遭遇工程合同诈骗后,及时且正确地报案处理十分关键。要做的是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诈骗事实存在的关键,包括合同文本,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整个交易的基础文件;付款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支票存根等,能清晰反映资金的流向和金额;聊天记录,无论是文字聊天还是语音聊天,只要与工程合同相关,都可能包含重要的诈骗线索;还有往来邮件,其中可能涉及合同条款的协商、工程进度的沟通等内容。
收集好证据后,接下来要确定报案的地点。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在工程合同诈骗案件中,工程所在地、合同签订地、付款地等都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地。可以选择向这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报案。
到达公安机关后,要向警方详细陈述案件的经过。从合同的签订背景开始,如双方是如何接触的、对方的身份信息、承诺的工程内容和条件等;接着描述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对方未按约定时间开工、工程质量严重不符、以各种理由要求额外付款等;最后说明自己遭受的损失,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损失。
在陈述过程中,要如实提供信息,不得夸大或隐瞒事实。之后,要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警方可能会进一步询问相关问题,要求补充证据材料,要按照警方的要求及时提供。同时,保持与警方的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如果警方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立案侦查;如果认为不符合立案条件,会说明理由。若对不立案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