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询问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签能否签永久合同。一般来说,劳务派遣合同中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第三次签订合同时,无明确法律规定必须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一般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但如果符合一定法定情形,也有机会签订。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签并不一定能签永久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务派遣合同有特殊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法律规定差异
一般劳动合同强调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后满足条件可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更侧重于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没有明确规定第三次签订就必然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2、实际情况
在实际中,派遣单位通常按照法律要求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这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一种方式,但不意味着第三次签订就会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如果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协商一致,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虽然劳务派遣合同一般以固定期限为主,但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签订永久合同。
1、协商一致
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不管是第几次签订合同,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意思自治原则。
2、符合法定情形
如果劳动者在该派遣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劳务派遣合同,也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3、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在劳务派遣中这种情况相对较少。
劳务派遣合同和一般劳动合同在签订永久合同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1、适用法律条款不同
一般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满足条件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而劳务派遣合同主要依据专门针对劳务派遣的条款,强调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2、主体不同
一般劳动合同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务派遣合同涉及三方主体,即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这种主体的不同导致合同签订的规则和考虑因素也不同。
3、稳定性差异
一般劳动合同更容易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相对来说劳动者工作稳定性更高;而劳务派遣合同更多是为了满足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需求,劳动者工作稳定性相对较弱。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合同第三次签不一定能签永久合同,但在符合特定条件下是可以签订的。在实际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年限的具体计算问题、劳务派遣合同解除时的赔偿问题等。如果您在劳务派遣合同方面还有其他法律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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