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导致的误工费和车损费一般由责任方承担。若车辆投保了相关保险,通常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责任方承担。
在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责任认定是确定误工费和车损费承担方的关键。一般情况下,追尾事故中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前车存在突然急刹车、恶意变道等过错行为,可能会导致责任的重新划分。
关于车损费,如果后车负全责,后车的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对前车的车辆损失进行赔偿。赔偿范围通常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因事故导致的贬值损失(部分情况下支持)等。若前车也有责任,则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车损费。例如,若认定后车承担70%责任,前车承担30%责任,那么后车保险公司赔偿前车车损的70%,剩余30%由前车自行承担或其保险公司赔偿。
关于误工费,通常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如果追尾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坏,未导致人员受伤,一般不涉及误工费赔偿。但如果车辆是运营车辆,如出租车、货车等,因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运营而产生的停运损失,责任方需要进行赔偿。若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受伤人员因就医治疗、康复等无法正常工作,责任方需要赔偿其误工期间的收入损失。收入有固定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追尾导致的误工费和车损费承担需要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并且在处理赔偿事宜时,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