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合同丢失仍可提取公积金余额,可通过补办贷款合同、开具证明等方式来解决合同缺失问题,再按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准备其他必要材料进行提取。
贷款合同在公积金提取中是重要材料,它能证明贷款的真实性和相关信息。当贷款合同丢失时,不必过于担忧,可采取以下措施来继续办理公积金提取。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合同丢失,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申请补办贷款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银行一般会有贷款合同的存档,会为其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该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要是商业贷款合同丢失,需要联系贷款银行。银行通常会有贷款合同的备份,借款人可申请复印合同,并让银行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除了补办合同,还可以开具相关证明。若无法补办合同,可要求贷款银行开具贷款证明,证明中需包含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款情况等关键信息。该证明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贷款合同。
在解决贷款合同问题后,还需准备其他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常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购房合同、还款证明等。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可登录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查询,确保准备齐全所有材料。
准备好所有材料后,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在办理过程中,需填写提取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余额将按照规定的方式发放到指定账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