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分割财产对方没有钱,可通过协商分期支付、签订还款协议、用其他财产抵偿、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处理。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若对方没有钱支付应分割的财产,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就支付方式和时间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确定一个合理的分期支付计划。例如,根据对方的经济状况,约定每月或每年支付一定的金额,直至付清全部应分割款项。这种方式给予了对方一定的缓冲时间,同时也保障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双方可以签订还款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还款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这样,一旦对方违反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如果对方确实没有现金,但拥有其他财产,如车辆、房产、首饰等,可以考虑用这些财产进行抵偿。双方可以对抵偿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并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抵偿事宜。不过,在进行财产抵偿时,要注意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以确保财产的所有权合法转移。
若协商不成,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方案。在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支付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对方的其他财产等,以实现财产分割的目的。
如果发现对方存在恶意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一旦查证属实,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转移、隐匿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甚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面对离婚时对方没钱分割财产的情况,要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