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一方不还,另一方可以先与之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定义。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当离婚后一方不偿还共同债务时,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说明共同债务的性质和双方应承担的责任,通过沟通促使对方履行还款义务。毕竟曾经是夫妻关系,友好协商有可能解决问题,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些证据可能包括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用于家庭生活的消费凭证等。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若获得了胜诉判决,但对方仍然拒不还款,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一系列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对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时,要注意诉讼时效。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一旦发现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